由于盗版的流行和互联网发展带来的音乐传播介质的变化,传统的音乐唱片发行盈利方式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在这种情况下,A8电媒音乐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建立网络平台推动原创音乐的壮大、通过手机彩铃等延伸价值链方式赢利的模式总体上具有可行性,但是在模式的建立、推动、优化和发展过程中,需要有效管理和平衡各方利益,才能够获得持续健康发展。
总体上,我认为A8模式是“超女模式”和“SaaS模式”的结合体,即在前段的歌曲资源的收集阶段,类似于“超女模式”,即把选择淘汰过程资源化和体验化,从而形成消费者的参与和体验价值(不同的是超女模式中被资源化是歌手,而A8的网络音乐平台上被资源化的是歌曲和音乐人);而在后期的歌曲赢利模式的设计上,类似于“SaaS模式”(software as a sevice),主要不通过发行本身赚钱,但是可以通过一个歌曲流行之后的后续应用获得收益。
那么,A8的商业模式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就要看这前后两端的设计和经营上能够有效照顾和激发参与各方的热情和投入,比如前段的网络平台上,A8实际上是提供了一个把音乐原创者和消费者进行聚合的一个体验场所,可以肯定的是,网络原创歌曲的质量是良莠不齐的,甚至可以说大部分原创歌曲是注定不会流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做为注定会默默无闻的大多数坚持创作的动力是什么?同样需要考虑,消费者不去欣赏已经流行的或者说已经成名成家的歌星的歌曲,而在这里能够获得什么样的独特体验?对于平台构建者来说,只有把在平台上参与各方的基本兴趣点考虑到位并给予了合适的安排,才能让平台形成自我强化,形成越来越强的人气积聚。可以参考的是,在超女模式中,那些大部分并不出众的歌手获得了一个自我展示的舞台,而海选和晋级过程中的娱乐化本身就可以给观众提供一个有吸引力的看点。这个平台如果能够形成人气积聚,本身也可以通过广告等方式形成一个赢利点。
在后端的延伸价值链开发上,手机彩铃当然只是显见的盈利方式之一,实际上应该可以有更丰富的盈利回报方式,我觉得可以从三个维度上进行思考:一是针对具有方便追索能力的法人主体的应用市场进行后续开发,这些市场主体如果违法使用,可通过法律方式进行追偿,所以可以考虑它们的具体需要上的特点开发针对性的产品;二是建立方便的小额支付渠道,手机彩铃能够形成有效的收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便宜而且支付方式方便;三是利用消费群体所产生的网络外部性,网络效应一旦形成,可以有后续大量的盈利项目进行开发,那么歌曲本身就只是变成了一个道具,这种情况下,不但不用惧怕盗版的冲击,盗版反而发挥了一个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