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10年02月13日中国经营报刊登“232号文先行国6条殿后大宗商品市场全面被整顿”文章,文章提及2009年12月初国家工商总局以232号文,要求“全国禁止新设立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该文要求对新设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及原有企业申请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不得使用“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管理”、“仓单交易”等字样。
进入2010年,商务部继国家工商总局之后,再度发力整顿大宗商品市场。据介绍,这一被大宗商品市场称之为“国六条”的商务部《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总计六条,依次为:禁止设立新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保障资金安全、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交易、禁止代理业务、规范保证金缴纳形式、限定每个交易品种和每个交易商的大订货量。
亿邦分析
“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是指企业设立的以现货“仓单”为交易标的,交易品种以大宗农产品和生产资料为主,采取集中竞价、匿名交易、电子撮合的交易方式,实行涨跌停板、每日无负债结算、强行平仓和保证金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可以做空和对冲平仓,商品交割期限一般在一年内的市场。此类市场采取的这种交易方法和有关管理制度,与期货交易机制类似,改变了商贸流通属性,具有金融性质,有一定的投机性,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对于政府监管和规范此市场,亿邦动力研究中心认为,其目的是应是为了促进产业更好发展,如下文所述“国六条”属实,则对于这六条内容,亿邦动力研究中心认为:
一、禁止新设市场和新上品种。禁止设立新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已注册但未开展交易的市场不得组织标准化合同交易,已开业交易的市场不得推出新品种的合同。此项工作应在一个月内完成。
亿邦动力研究中心点评:此项就意味着无限期,不分行业地关闭了这个产业发展之门。
二、保障资金安全。实行保证金第三方托管和银行监管,防止资金被挪用、侵占。此项工作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在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建立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亿邦动力研究中心点评:此项有利于保证资金安全,避免类似“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老总郭远峰携款潜逃类似事件的发生,有利于大宗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交易。责成市场开办者只允许与交易所商品有关的上下游生产、流通企业入市,已入市交易的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企业待其持有的合同交割或了结后退市。长不得超过一年。禁止新的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企业入市工作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特别是应立即禁止股东、市场和其关联方入市交易,已入市交易的立即退市。
亿邦动力研究中心点评:此项有利于大宗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市场金融产品化。但需要区别行业研究对待,比如,蔬菜、丝绸、花生、芝麻等农产品,在现存流通环节中存在大量经济人及种养大户,他们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他们又大多是自然人身份
四、禁止代理业务。责成市场开办者禁止新的代理业务,此项工作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现有代理业务在所代理交易的合同交割或了结后停止,长不得超过一年。
亿邦动力研究中心点评:此项有待研究,但应不会对大宗电子商务市场产生致命扼杀。
五、规范保证金缴纳形式。市场向买方收取的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缴纳;卖方以货币资金交纳的部分不少于保证金总额的50%,以现货仓单冲抵的部分不超过保证金总额的50%,仓单冲抵保证金的数额按照不超过冲抵日前一交易日该仓单对应品种近交货月份合同结算价的80%计算。此项工作应在三个月内完成。
亿邦动力研究中心点评:保证金从20%提升到50%,理论上会剔除一部分高风险炒家有利于行业发展。
六、限定每个交易品种和每个交易商的大订货量。责成市场开办者根据该交易品种社会供需量和该交易商生产、贸易和使用量制定适度的大订货量标准,并在交易中实行。此项工作应在三个月内完成。[Page]
亿邦动力研究中心点评:设定每个交易品种和交易商的大订货量,其目的也在于降低高风险炒家对行业的影响。
亿邦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亿邦动力研究中心认为:
1、对于政府:电子商务市场和新经济的发展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适量的监管和规范可更好的促进该行业的发展,但在执行过程中,应该避免不成熟的限制政策出台。比如第一条中,执行不当,可能会出现不分行业,无限期的关闭了大宗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之门。
2、对于大宗电子商务运营商:政府相关政策的出台,总体上看有利于规范整个行业的运作,但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各大字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和收入的大幅下降。对此,亿邦动力研究中心提醒各大宗电子商务平台注意控制成本,政策明朗前不要大幅度投资和扩张。另提醒大宗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地与地方政府沟通,一是配合调整,二是大限度让其了解规范操作,避免被误杀。